《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》

第九章 公门之中好修行(3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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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旗答道:“石文义这厮色胆包天!昨晚他去小解,走岔了路,七拐八拐拐到了关蔡府家妓的西跨院。”

    “有个大同婆姨勾搭他。他没憋住。在柴房里把事儿给办了。”

    “办事的时候,他跟头叫驴一样,那大同婆姨叫唤得跟只发春的野猫一样。惊动了五城兵马司的守夜兵丁。”

    “还请总旗将他交到南镇抚司发落。”

    常风默不作声,凝视着石校尉。

    睡了看押的犯官女眷,按家规应送到专管本卫法纪的南镇抚司治罪——杀头之罪!

    可是,石校尉的亲大哥,是后军都督府佥事。朝廷正二品武官。

    石校尉要是经常风的手,被押送到南镇抚司,掉了脑袋。他大哥石将军能不找常风的后账?

    常风穿着锦衣卫的虎皮。石将军不敢拿他怎么样。

    可万一今日抄不够三万两,被扒了虎皮,发配到大同充军呢?

    石将军专管边军!捎一封信给大同那边,就能让常风人间蒸发。

    常风的脑筋飞速转动,他已经想到了应对之策。

    常风问石校尉:“那八个大同婆姨,扬州瘦马,已经上了教坊司的名册,对不对?”

    石校尉一脸惊恐的表情:“对。”

    小旗提醒:“虽上了名册,但还未交接给教坊司。”

    常风摆摆手,打断了小旗,继续问石校尉:“既上了教坊司的名册,她们就是官妓,对不对?”

    石校尉七魄已经丢了六魄,只能茫然的说:“对。”

    常风第三次发问:“你昨夜跟那妖精睡觉,给了她二两银子,对不对?”

    石校尉目瞪口呆,一时语塞。

    常风笑道:“你给了一个官妓二两银子,跟她睡了一觉。那就不算私媾犯官女眷,而是宿妓。”

    “《大明律》虽有明文,凡官吏宿妓者,杖六十。可如今哪个衙门还管这一条啊?”

    好家伙,常风若活在现代,妥妥的罗翔第二。

    石校尉反应了过来,知道常风是在给他开脱。

    他忙不迭的点头:“对对对!我给了她二两银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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