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五章 珥笔之人(2/5)



    刘海道:“说得还是阿云谋杀一案。”

    徐元立刻道:“关于此案,我们已经查得非常清楚,方大田并未指使阿云,方家上下对此都是毫不知情。”

    许遵轻咳一声道:“先将状纸呈上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刘海立刻将状纸呈上。

    许遵看罢,问道:“他人在何处?”

    刘海讪讪道:“回禀知州,属下见天色不早了,于是让他回去等候消息。”

    许遵本想立刻召见张斐,可见属下都不爽那小子,怎么也得顾忌一下下属的情绪,于是道:“这小子也真是不安生,先放着吧。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不过许遵也只是稍稍顾忌一下,在审视过状纸后,便在第二日决定,三日之后开堂审理此案,且允许张斐过堂为韦阿大辩护。

    让人上堂为犯人辩护,这在宋朝虽说不是很常见,但也不是说很稀罕,还真不是许遵专门为张斐开后门。

    由于宋朝不抑制土地兼并,同时又不重农抑商,这民间经济交流比任何朝代都要繁荣,这也直接导致纠纷增多。

    而百姓又没有律法知识,肯定是需要专业人士帮助,“讼师”是应需而生。

    史书上有着明确记载的,“讼学”这个专业就是诞生于这北宋时期。

    不过如今这种人不叫讼师,而是被唤作“珥笔之人”,这么叫是因为这些人喜欢将笔插在帽子上,亦或者唤作“佣笔之人”或者“茶食人”。

    “珥笔之人”与“佣笔之人”有着些许不同,虽然二人都写状纸的,但是“珥笔之人”还可以过堂进行一定的辩护,“佣笔之人”就只是帮人写状纸。

    “茶食人”有别与前两者,茶食人只写状纸,但他们必须要保证状纸的真实性,否则的话,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这话又说回来,是否允许珥笔之人过堂辩护,还是完全取决于老爷们,这不是必走的流程。

    至于说开堂审理,这也是许遵个人的一个习惯,因为他希望能够借此,让百姓懂得更多律法知识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明日便是开堂之日,受到传召的韦阿大兄弟两今日入城来,张斐将其兄弟接到自己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