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七章 翻异别勘(6/6)

涂之事。”

    韦阿大是受害者,乃是此案最重要的证人,如果他要为阿云做供,就已经构成翻案的理由。

    曹彦突然瞧了眼许遵,道:“我听闻许知州不服大理寺对此案的判决?”

    许遵避重就轻道:“大理寺那边忽略了一些细节,本官给予补充。”

    曹彦又道:“如果由我判决之后,许知州又有不服,那这岂不是白费功夫。”

    这许遵可不是普通的知州,他是大理寺官员在此挂职,简单来说,就是朝廷见他干得不错,让他来此镀金,前途是不可限量,而刑狱司最终的判决,还是交由大理寺审查,许遵可是在朝中有人啊。

    到时许遵又抗辩,曹彦觉得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做吗。

    许遵稍稍迟疑了下,然后言道:“我之所以不服大理寺的判决,乃是因为大理寺的判罚有错漏,只要是秉公判决,我为何不服?”

    曹彦点点头道:“好吧!我就接下此案。”

    对于他而言,这桩案子没有任何疑点,即便不是十恶之罪,那也是谋杀之罪,不可能打成防卫过当,这都是许遵的同情心在作祟,他要纠缠,大家就都得陪着他,索性就给予他一个死心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