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后来才看到段亦澄把这件事写的明白:原来那时候,两个人觉得自己经济基础,因此段亦澄和祁雪菲本来想约,再过一年,到段亦澄18岁、祁雪菲29岁,也就是段亦澄到了合法务工年龄的时候,两个人再要孩子,这样可以分担一些家庭经济负担;可谁知道,当年两个人用的廉价避孕套出了问题,那种避孕套虽然也是橡胶做的,可是根本经受不住男人射精时精液产生的冲击力,于是祁雪菲就这样中标了。
祁雪菲曾经想过把孩子打掉,段亦澄说什么都不肯,于是,段亦菲就这样出生了。
可问题在于,从法律关係上讲,祁雪菲还依旧是段亦澄的继母——段长岭虽然在j县对自己跟祁雪菲的离婚启示登了报,可是两人并未去领离婚证——如果领了离婚证,段长岭还要依照法律支付给祁雪菲和段亦澄生活费;无奈,为了给女儿落户口,段亦澄只能怂恿祁雪菲跟民政部门编谎,说这女孩,是父亲段长岭的女儿,并且依照家谱「亦」字辈,再加上自己的花店名称,段亦澄给女儿取了个名字,就叫段亦菲——这样还真就煳弄过去了。
两人只有自己在家的时候,管段亦菲叫女儿,对外的时候,一律统称是自己的妹妹。
「可他们煳弄得了民政局、煳弄得了邻里邻居,却怕是煳弄不了你吧?」我对段亦菲问道。
段亦菲倒是澹然一笑,「小时候是的……那时候我经常弄不清楚,'妹妹'和'女儿'这两种称谓,到底有什么关係,因此小的时候,我在幼儿园还经常弄出很多笑话。
一直到六岁的时候,我才隐约明白,是自己的父母跟别人的父母比不太'正常'——一直到我12岁的时候,我才发现了在父母青涩的时光裡照下的艳照,以及父亲的这本日记,我才明白,他们本来应该是母子,即便没有血缘,但他们的结合,也不是被社会接受的。
可又能怎样呢?他们是我的家人,他们养育了我,这就足够了。
」我看着段亦菲如此坦然,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不论怎样,段亦菲的出生,给还没脱离青春期的段亦澄带来了更多的压力,并且在段亦菲三岁的时候,被查出了患有不可治癒的先天性心髒病,平时只能靠药物维持——可是,本来平填了一个孩子,已经让家裡的财务状况捉襟见肘了,又哪来的钱给段亦菲治病?段亦澄甚至曾经回到j县去找段长岭要过钱,结果被段长岭连打带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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